Article 33

In force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配备轨道快线安全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更新改造,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和安全运行。

紧急情况下需要乘客操作的安全设施设备,运营单位应当醒目标明使用条件和操作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畅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