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驻在乡、民族乡、镇的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以只参加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