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棉花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棉花种植、采收、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环节产生的质量信息数据管理,采取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数据采集、传输、使用,保障棉花质量信息数据安全。

棉花交易、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等运营者应当加强棉花交易信息数据管理,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棉花交易信息数据,保障棉花交易信息数据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