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涉及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并定期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