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应当采取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并立即报警、联系拖曳车辆。

在城市快速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警告标志距离事故车辆白天不得少于五十米,夜间不得少于八十米。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