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限时航行、单航、封航等临时性措施,并予公告:

(一)恶劣天气、异常水情、自然灾害;

(二)大范围水上施工作业;

(三)影响航行的水上交通事故;

(四)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体育比赛;

(五)应急抢险;

(六)对航行安全影响较大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