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支持公路、铁路、航空、管道等与水路多式联运,提高全省水路货运量占比。

鼓励、支持港口经营人和水路运输经营者采用多式联运设备和技术,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提高水路运输效率。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