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Chapter 2 村民委员会Article 7In force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一般为单数。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两个以上村合并成立村民委员会的,其成员组成应当兼顾合并前各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以由村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6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