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创新开发区选人用人机制,支持开发区探索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等管理方式。有条件的开发区可以依法依规探索全员聘用制度,采取公开方式选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开发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等因素,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主制定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的绩效薪酬制度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后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