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更新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In force本市设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开展城市更新有关活动的评审、论证等工作,为市、旗县区人民政府的城市更新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由规划、房屋、土地、产业、建筑、交通、生态环境、城市安全、文史、社会、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人士组成,具体组成办法和工作规则由市人民政府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