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Not yet in force

渔业港口所有者或者经营者、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是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渔业港口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等安全设备,并保障正常运行,建立与渔业港口功能和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组织。

渔业船舶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在渔业船舶出海前进行安全自查,确认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装备适当,并了解气象和海况等安全信息,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不得冒险出海。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