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参加投票的人数按照票箱内收回的选票数计算。每次选举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各职位人数多于规定应选名额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

无法辨认、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具体的认定细则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前制定并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6,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