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Not yet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业主、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推荐或者业主自荐,经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般由五至十一人的单数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鼓励业主中符合条件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等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

筹备组应当审查候选人资格,提出候选人名单,向全体业主公示,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Local Regulations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