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2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取非法利益的,应当退还挪用、侵占业主的共有财产和索取、收受的报酬以及其他不当利益;未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或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移交会计资料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