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房屋买卖、装修的交付验收,停车保管、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房屋、车位中介服务,房屋专有部分清扫、保洁、维修,物流配送、养老护理等事项有服务要求的,可以与物业服务人协商,就服务事项、服务标准、费用收取、违约责任等事项另行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