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申请人可以按要求自行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材料,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科学、客观、公正地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并对论证结论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2,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