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Not yet in force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清洁能源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开发建设的规定。

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对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多能互补、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绿电直连等综合能源项目,作为整体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