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政务服务场所应当根据规定和需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咨询、政务服务政策解读等前置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推进适老化和适残化改造等无障碍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理、帮办代办、优先办理等服务;设置“跨行政区域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政务服务部门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提供线上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专业人工帮办代办服务。推进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与城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上下联动和双向联网,实行市区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同城联网受理通办服务。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对具备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急事急办服务渠道。申请人有正当事由办理紧急事项的,政务服务部门应当通过工作日延时服务、周末节假日错时服务等方式第一时间办理,并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间。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的,政务服务部门事后应当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书面告知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