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Not yet in force

演出业经营者应当保证演出的主要演员、节目、时间、场地与广告宣传相符,在消费者购票时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退票方式、退票截止时间、退票费用的收取规则以及不能退票的情形。主要演员、节目、时间、场地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在原定演出时间的三日前以相应的广告宣传方式告知消费者,说明变更理由,并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换票或者原价退票。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