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向重点用能单位下达节能降碳目标;区人民政府应当向纳入本区节能监控的用能单位下达节能降碳目标。

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由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区级节能监控的用能单位名单,由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节能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并报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