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经另行选举,应选名额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的,不足名额可以暂时空缺。主任未选出的,由得票最多的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得票最多的村民委员会委员主持工作。

暂时空缺主任名额的,应当在首次选举日后的两个月内完成选举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