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城保护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