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供销合作社应当深化综合改革,完善治理机制,弘扬“扁担精神”,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供销合作社应当按照平时运营、应急保供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服务活动,承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授权或者委托的事务,发挥经营性服务功能和公益性服务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