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Not yet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牲畜屠宰管理工作所需必要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牲畜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