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Not yet in force

本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牲畜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牲畜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数字化管理水平、生产经营方式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等开展分级管理,并根据分级情况开展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