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强化服务保障,鼓励集群企业围绕共性需求,共建共享质量标准实验室、质检中心等检验检测平台,支持专业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向集群企业开放共享检验检测资源,提供计量、检测、认证等综合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集群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积极参与制定或者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研究制定先进企业标准,引领集群转型升级。
Regulatory Decis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