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发现同级负有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应当及时发出普法提示,明确普法重点内容、突出问题、整改时限和反馈要求等。
有关部门、单位收到普法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反馈司法行政部门。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