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本市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应当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组织调度,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为平安建设工作提供支撑。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2,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