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应当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2,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