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自治机关依法保护和管理本地方的矿产资源,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除应由国家和省开发的矿产资源外,自治县可以自主决定合理开发利用。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自治县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应当实行招投标、拍卖、挂牌等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6,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