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成员在代表中产生。

除每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外,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不担任主席团成员职务。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