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京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相邻地区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郑家河水库管护机构等单位,协商建立信息共享、预警发布、联合治理等工作机制,避免洪涝灾害对苏家垄遗址造成破坏。

京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与相邻地区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协商建立苏家垄遗址保护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3,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