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出租屋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出租屋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