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状况以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样检验。

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分析、公布抽样检验结果,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