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健全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扩大孤独症教育资源供给:
(一)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辖区内普通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以及社会机构合作;
(二)支持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和从幼儿园至高中全学段衔接的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三)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者附设幼儿园,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学前教育;
(四)鼓励推广在线教育、送教上门等方式,为无法入校学习的孤独症儿童提供康教服务。
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开设孤独症班,并按照规定标准配备相应师资和教学支持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