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居家养老应急服务机制,支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居家老年人安全监测、紧急救援等服务。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指导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对居家老年人进行定期探访,做好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的日常探访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