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界标和边防基础设施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界标。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用于拦阻、交通、通信、监控、警戒、防卫以及辅助设施等的边防基础设施,或者以其他方式使边防基础设施失去功能。

发现界标、边防基础设施被移动、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外事部门、移民管理机构或者解放军边防部队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