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个人意见建议收集、流转、协同研究处理工作机制。

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与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行效能监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