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本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必要时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