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急救医疗站(点)实行24小时急救医疗值班制度。

急救医疗站(点)接到“120”调度中心指令,除不可抗力外,应当在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派出“120”急救车和急救人员。

急救医疗站(点)不得拒绝出诊或者拒治、拒运伤病员。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3,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