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

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