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人民法院牵头负责司法调解工作,完善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工作机制和特邀调解、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推动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和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司法保障。

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完善检调对接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检察听证、刑事和解、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