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本市城市建成区外的地下管线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军事专用地下管线的建设和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电力、通信、广播、有线电视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络的地下管线工程,以及涉及人民防空、防洪工程、轨道交通、公路等的地下管线工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