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统筹主体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工期,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服从主体工程建设单位的统筹安排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