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村级公路功能定位,结合地区发展需要,将村级公路建设与美丽乡村、乡村旅游设施建设相融合,实行村级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一体化开发。

村级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的收益可以用于村级公路养护。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