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应当包括法规草案主要制度设计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重大分歧问题的处理意见、需要继续研究的重大问题等。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3,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