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措施,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的创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组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协助培养社会工作者、发展社区慈善,支持、监督社会工作者和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应当支持驻地或者联建社区的治理工作,支持、引导本单位职工参与社区治理。
鼓励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参与社区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