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结合本地实际建设旅游业融合发展相关产业园区,加强项目招引和企业培育,吸引文商旅体运营主体、大型旅游平台、文商旅体企业总部落户成都,支持组建跨界融合的旅游业融合发展集团和产业联盟,提升旅游业融合发展承载能力和产业集聚优势。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客运枢纽至重要景区以及景区间直达、接驳线路建设,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对旅游景区景点覆盖广度。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完善景区及道路沿线公共厕所、停车带、观景台、驿站、加油站、充电桩、行李寄存点等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强适应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群体需求的便利化旅游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无障碍信息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