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川菜、川茶、川酒等传统美食文化与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支持老字号、特色餐饮街区与非遗美食工坊建设,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成都特色美食品牌,建设国际美食之都。

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发以风味集市、厨艺体验、美食品鉴等为主题的美食旅游线路、特色项目。

鼓励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引入品质餐饮服务,优化就餐环境,完善多语种菜单与服务指引。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