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捐赠、认养、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